•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宣城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宣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17:02 来源:宣城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宣城市人防办信息公开网站(http://rfb.xuancheng.gov.cn/OpennessAnnualReport/)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宣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宣古路188号,邮编:242000,联系电话:0563-2626710,传真号码:0563-262697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突出信息公开重点,着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的政府信息服务,有力推动了人民防空事业良好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市人防办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市人防工作有关信息共计61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8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28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99条。宣城人防微信公众号更新30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认真筹划部署,确保有序推进。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具体落实,相关科室协同配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持续抓、抓全面,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加大宣传力度,回应社会关切。一是紧密结合人防工作重要活动节点,广泛开展各类政民互动线上线下活动,更好解答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二是密切关注涉及人防车位纠纷、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等方面的舆情,集中回应共性和普遍疑问,助力防范化解社会重大风险。三是依规公开规范性文件,坚持应解读尽解读,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新闻发布会,通过人防微信公众号转载《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释义》,深入解析人防法律法规知识。

3.推进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及时做好市人防办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等内容调整公布,规范意见征集及意见反馈,做到重大决策预公开。持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全面推进“互联网+人防政务”,进一步优化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流程,持续压减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限,推动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时限,全面推行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周末预约办理服务,积极落实好一次性告知等政策,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开展人防信息化网络安全建设、检测保护及测评,完善相关预案。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三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部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日常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政务公开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参加培训。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信息公开等制度。三是对第三方季度测评反馈问题和市政务公开办日常工作提醒,我办做到举一反三,及时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81.15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专栏更新不够及时,维护还不够到位。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多样,质量还有进步空间。

改进措施:2023年,我办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有关制度,着力增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回应社会关切工作,着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建设,着力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和内容,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