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网站首页 > 国动天地 > 国动天地

防空易地建设费如何收取和使用?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30 14:54 信息来源:宣城市人防办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

第十四条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照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计收。其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财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根据设防城市防空地下室平均造价(不含土地成本)核定,并适时进行调整。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必须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统筹安排并专项用于易地建设人防工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平调、截留、挪用。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收缴、使用和监督管理接受财政、审计、人民防空和发展改革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