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安徽省开展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省人防办积极参与各项工作,认真研究优化人防部门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的具体措施,推动人防“结建”管理关口前移,落实人防工程统一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
改革后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划分为四个阶段,一是项目策划生成和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二是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三是施工许可阶段,四是竣工验收阶段。人防部门全过程参与,在第一阶段依据规划提出人防工程建设要求,纳入规划条件;第二阶段对建设单位人防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复核;第三阶段进行多图联审、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监;第四阶段进行联合验收和并联备案。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省人防办将继续与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密切沟通,把有关人防政策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