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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人防从业企业: 按照《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安徽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管系统上线运行事项的通知》(皖人防[2018]19号)文件要求,自2018年3月1日起,所有省内、外人防从业企业资质备案均在省人防办办理。进入系统企业库名录的省内、外所有人防从业企业均可在我市承接业务。
宣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